1.
富貌。
1.出自《古书疑义举例校录·两字一义而误解例》《诗·天保》篇:“俾尔单厚。”传曰:“单,信也。或曰,单,厚也。”笺曰:“单,尽也。”按传、笺三说,当以训“厚”为正。谨案: 单为𫰂省,《说文》:“𫰂,富𫰂𫰂貌,从奢,单声。”
1.提线木偶。指木偶戏。
1.说明;点破。
1.举起;拿起。
2.说起,提到。
3.引起;提出。
牵扶。引申为扶持、提拔他提挈两位残疾人走过小桥|他全靠有人提挈,才能到此地位。
1.男家或女家向对方提议结亲。
1.弦乐器→琴的一种。
2.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的总称。亦单指小提琴。
1.从负责保管的单位或机构中取出财物。
2.指司法机关索取罪证。
3.谓经过提炼而取得。
1.犹掌管。
2.吸引,提起。
1.振奋精神。
2.犹留神。
1.提拔。
2.用卷扬机等向高处运送。
1.提醒。
1.掷击。
1.启示;提起注意。
1.说起;诉说。
1.拉扯;提携。
2.教导;提醒。
3.振作。
1.提督的尊称。
希腊神话中天神乌拉诺斯和大地女神盖娅所生的十二个子女。受母亲唆使,克洛诺斯阉割并推翻了乌拉诺斯,成为新王◇克洛诺斯之子宙斯率众神向以父亲为首的提坦诸神开战,终于推翻提坦神系,建立奥林匹斯神系。
1.安舒貌。
2.显着,明显。
1.指奏疏或书信中每逢尊称﹑名讳﹑恭维语,为表示尊敬而另起一行。
2.带头说起。
3.为首。
4.犹目标。
1.传讯审问。
2.提出问题要求回答。
1.《后汉书.列女传.鲍宣妻》"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拜姑礼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后遂用为修行妇道﹑甘于贫苦的典故。
1.执持。
2.执手,携手。
1.管领。
2.官名。宋代州郡多设置提辖,或由守臣兼任,专管统辖军队,训练教阅﹑督捕盗贼。
3.官名。宋代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皆置提辖官领之。
1.提线木偶的俗称。
1.本谓人君观天象而立法治国,引申指即帝位。
牵扶;携带。引申为扶植、提拔他提携着孩子上车|提携后辈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形容十分担心、害怕他提心吊胆地走过独木桥。
1.心提在口,几乎要跳出来。形容恐惧。
1.书写或排版时另起一行。
指出来以引起注意要不是你提醒,我肯定又忘了。
1.指木偶戏。
1.官名。宋崇宁二年在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州县学政。金设提举学校官,元有儒学提举司。明置提学道。清设督学道﹑提学使等,俱简称提学。
1.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讯。
1.摘出要领。
2.提出来的要点。
提拔提掖晚辈。
1.见"提掖"。
1.谓开会或商讨问题时提出供讨论的议案或意见。亦指所提出的建议。
2.泛指提出意见。
1.曲名。即《踏谣娘》。
2.唱《踏谣娘》曲调的歌女。唐常非月有《咏谈容娘》诗。亦省称"谈娘"。
1.犹言口若悬河。
1.善于言谈的僧人。
1.谈论品评。
1.舌头。借指谈锋。
1.游说之士﹔辩士。
1.讲论学问。
1.叙述。
1.议论﹔谈论。
1.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裴仆射时人谓为言谈之林薮。"刘孝标注引《惠帝起居注》﹕"顀理甚渊博﹐赡于论难。"后因以"谈薮"指知识渊博﹐对答如流。
2.多人聚谈之所。
1.诉说。
1.深邃貌。
列宁作于1915年。阐明辩证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发展观的根本区别,指出了辩证法的实质。阐明认识的辩证法问题,指出了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