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抄表时,应认真核对客户电能表箱位、表位、表号、倍率等信息,检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封印是否完好。对新装及用电变更客户,应核对并确认用电容量、最大需量、电能表参数、互感器参数等信息,做好核对记录。
B.
发现客户电量异常、违约用电或窃电嫌疑、表计故障、有信息(卡)无表、有表无信息(卡)等异常情况,做好现场记录,提出异常报告并及时上报处理
C.
抄表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抄表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对高压客户不能按计划抄表的,应事先告知客户。
D.
因客户原因未能如期抄表时,抄表员可暂按上月电量抄录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