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学说主张经济自由,反对国家干预。他们认为,只要国家完全取消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个人就可以最有效地利用资本和劳动,社会利益就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增进;只要商业完全自由,只要一切国家都取消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各国就可以最有效地利用自己的资源,世界上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就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增进。
该学说主张,最好的财政计划就是支出很少的财政计划,最好的赋税就是税额最少的赋税。
国家的职能被限制在抵抗外国侵略、维护社会治安以及举办某些公共工程方面。
税收以“平等”、“确定”、“便利”和“经济”为原则,举债只是用于政府应付紧急需要的非常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