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
B.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14天内核对
C.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
D.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应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E.
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如有特殊情况,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