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中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但能多次使用,并能保持其原有实务形态的物品的核算。在商业会计实务中,单位价值指10元以上,500元或800元(基层供销社为800元)以下;使用年限指1年以下的物品。前者为低值品,后者为易耗品。如柜台、货架、桌椅、工具、用具、简易设备等。此类物品在企业中虽属劳动资料或设备,但因单位价值较低或易于损耗,需要经常补充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