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部分股权未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合并财务报表中不确认投资收益。
2017年12月31日剩余存货在合并财务报表上的成本=1000×60%=600(万元),因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所以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计税基础=1600×60%=960(万元),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事项应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60-500)×25%=115(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期初600 000+(7)54 950=654 950(元)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填列的金额=110+200+150+50+60-20+100-100=550(万元)。“工程物资”不属于企业的存货,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2017年少数股东损益=(580-80)×20%=100(万元),合并净利润=1560580-60-80=2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00-100=1900(万元);或: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60-60(580-80)×80%=1900(万元)。
乙公司购入无形资产时包含内部交易利润=180-(100-40)=120(万元),选项A正确;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影响期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120-120/6×6/12=110(万元),选项B错误;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上该项“无形资产”项目应列示金额=60-60/6×6/12=55(万元),选项C正确;抵销该项内部交易将减少的合并净利润的金额即为应抵销的无形资产金额110万元,选项D正确。抵销分录如下:
借:资产处置收益120(180-60)
贷:无形资产—原价120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0
贷:管理费用10(120/6×6/12)
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200-152)-(200-152)÷4×6/12=42(万元),因内部交易系逆流交易,计算少数股东损益时应予以考虑,故应确认少数股东损益=400×10%-42×10%=35.8(万元)。
①2014年专利权的摊销额=(300-60)÷3=80(万元); ②2014年末专利权的摊余价值为220万元,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135万元,提取85万元的减值; ③因新增可抵扣差异冲减所得税费用28.75万元(=115×25%); ④此专利权2014年冲减当年净利润123.75万元(=165×75%)。
因该项设备相关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影响2017年合并净利润的金额=(1000-600)-(1000-600)/10×9/12=370(万元)。
选项B和C,均属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