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GF-2000-0209】范本主要条款的内容包括:①订立合同的依据文件;②委托设计任务的范围和内容;③发包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④设计人应交付的资料和文件;⑤设计费的支付;⑥双方责任;⑦违约责任;⑧其他。
发包人和设计人必须共同保证施工图设计满足以下条件:①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设计稳定、安全、可靠;②设计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③设计的施工图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④不存在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其他影响。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主要条款除了选项A、B、E外,还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订立合同依据的文件。(2)设计人应交付的资料和文件。(3)设计费的支付。(4)违约责任。(5)其他。
勘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①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额。②由于勘察人原因来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1日,应减收勘察费1%。③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立设计合同时应明确委托设计项目的具体要求,包括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名称、设计阶段和各部分的设计费。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达到预期的投资目的,实施过程必须遵循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即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
设计合同的定金比例为设计费的20%,即定金=10×20%=2(万元)。合同开始履行后设计人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设计人应返还委托人4万元。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委托设计的工程中,如果有部分属于外商提供的设计,如大型设备采用外商供应的设备,则需使用外商提供的制造图纸,设计人应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目查,并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发包人来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