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都完成了规定的业绩,选项D还达不到取消资格的条件,只构成了警告、通报批评等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况之一是: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并受过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因此,选项C是可以登记的。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第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审查小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审查意见提交专项规划审批机关。